近日,中央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涉农事项管辖权限的通知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。通知明确,公安机关要进一步规范涉农事项管辖权限,不得再干预农村的“三件事”。这一规定无疑对农村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,也给基层民警工作带来深刻影响。作为一线执法人员,面对这个新变化,我们应该如何准确理解和贯彻执行?
对此,公安部政治部人民警察局局长张力,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这份通知的核心精神,是进一步理顺公安机关与乡镇政府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关系,明确各自的职责边界,形成合力。“三件事”具体指的是:农村家庭矛盾纠纷、农村社区公共事务和农村社区治安案件。这些事项本属地方性治理,应当由基层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承担主体责任。
张局长指出,过去一段时间以来,公安机关对这些事项管辖过广,超出了应有权限,导致基层政府治理积极性不高,也增加了民警不必要的工作量,这既不符合国家推行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,也不利于打通治安堵点,实现源头治理。“通过明确划分职责,今后公安机关要主动退出对‘三件事’的管理,专注打击违法犯罪,而将涉及民事权益、社区自治的事项完全交由乡镇政府处理,这样既有利于理顺管理关系,也让公安机关能够更加专注专业化执法。”
张局长强调,公安机关退出“三件事”管辖的同时,也提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的要求。通知明确,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,公安机关依然要坚决打击,绝不手软。针对涉黑涉恶、电信诈骗、非法集资、制贩毒品等犯罪行为,公安机关要优化部署警力,持续形成高压态势,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,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。
在农村社会治理进入新境界的今天,公安机关要深刻认识本次通知的重大意义。首先,要主动适应职能转变,明确退出“三件事”管辖后,应重点发力何处。要理顺工作重心,避免治安案件短期内反弹。其次,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,避免对涉农事项越俎代庖,妨碍基层正常执法。最后,要坚持依法惩恶扬善,对违法犯罪行为仍要坚决打击,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。
当下,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此次通知精神,准确理解管辖调整的目的和意义。要主动作为,精心组织,全力保障新要求的顺利实施。通过这次管辖权限的进一步规范,让公安机关能够回归本源,专注专业,以构建平安农村、和谐社会为己任,以人民群众安全感、获得感、幸福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推动农村社会治理格局不断优化完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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