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村有句谚语:“老人不讲古,后生会失谱。”
若是一个家庭,老一辈的人不把好的传统留下来,那些晚辈就会失去规则意识,从而家庭秩序变得混乱。
当家里的父母逐一过世的时候,兄弟姐妹就就是家中的长辈了,都老大不小了。
让人气愤的是,很多人早就忘记了规矩,在父母尸骨未寒的情况下,就开始争夺遗产了,自私自利的样子,给了晚辈最恶劣的教育。
分配遗产,不仅是物质的分配,还涉及到家业的传承,对孝道的延续,做人的格局等,不能百分百把做到“均衡”。
按照实际情况,兄弟姐妹要懂得:遗产四不分,分了害子孙。
01
单件的遗产,分不开,别强求。
《醒世恒言》有一个小故事。
有三兄弟,分别是田大、田二、田三,并且都成家了。
父母过世后,三兄弟还在一个灶头上做饭,渐渐有了矛盾。
田三嫂提议,还是要分家,否则矛盾会更多。大家也表示赞同。
房子、田、门口的空地、钱,都一分为三。唯独门口的紫荆树,只有一棵,没有办法分。
田三嫂坚持要分树,还提出一个方案:把树砍了,分成三段。
过了几天,田大去砍树,发现树已经枯萎了,轻轻摇晃,枯叶就纷纷落地。
田大哭着说:“兄弟三人,产于一姓,同爷合母,比这树枝枝叶叶,连根而生,分开不得。”
从此,田三嫂被大家指责,非常羞愧,悄悄自缢。家庭有了悲剧。
人们对此进行评价:“紫荆花下说三田,人合人离花亦然。”
有的遗产,是单件物品,没有办法分开,如果强行分开了,物品就失去了其价值,或者引发了家庭内部的争斗。
比方说,家中只有一个玉佩,一对石墩,但是要分给三个兄弟姐妹,就不可能了。
对于不能分开的物品,要保持原样,作为大家庭的传家宝,一代一代往下传递,指定专人保管,并且不转卖。这是一笔精神财富,相对于物质的价格来说,更有意义。
02
父母其中一人还健在的情况下,不分遗产,就是孝道。
大部分的情况下,父母过世,不是同年同月同日,而是逐一过世。也就意味着,分配遗产,要充分考虑到孝道,要保证健在的人,能活得好好的。若是遗产不够养老,兄弟姐妹还得给赡养费。
可是有的人,贪婪得很,压根就不想赡养老人,却恨不得把大家庭里的东西,都占有。
看过一个案例。
眉山市洪雅县瓦屋山镇男子邓某军,在父亲过世后,把存款八十多万、房屋一套以及两家电站的股份全部占为己有,还美其名曰“我是儿子”。
邓某军的妹妹邓某兰不服气,通过打官司的方式,重新分配遗产。
事实上,家中还有母亲、奶奶。邓某军的做法,显然不对。
对于小家庭来说,遗产能够供养健在的老人的余生,就不错了,哪有什么好分配的?若是遗产很多,也应该充分尊重老人的建议。
兄弟姐妹一把年纪了,但仍旧是父母的“乖孩子”,不要放肆,不要在家里咄咄逼人。
03
农村的种植养殖产业,留给留守的人,家业兴旺。
现如今,很多的中年人,都外出谋生了,若是父母过世了,好几年都不会回故乡。清明节的时候,扫墓的事情,也只能托付在故乡、或者距离故乡最近的兄弟姐妹。
父母呢?辛辛苦苦一辈子,没有外出打工,只是开垦了果园、菜地,留下了两间老屋。
若要把家业继续传承下去,那就要“集中管理”,一旦分开了,多半就散了。
我的祖父母过世后,留下七八亩柑橘园。
按照规矩,应该成五份。但是大家一合计,就全部给了留守在故乡的小叔叔。
也许,有人认为,把果园等分了,然后再让在故乡的人承包。想法不错,但是分开之后,承包的人,会计较“我的、你的”,从而把“你的”那一份,疏忽管理。甚至会因为承包费太多,就放弃了管理。
最好,约定一个规矩,若是外出谋生的人,很老的时候,回到老家养老,再另行商议家庭财产的分配。
04
有遗嘱的东西,按照遗嘱办理,不要争夺。
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,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。
很多老人,在过世的时候,会写下遗嘱,或者口头交代,某些遗产留给谁。
作为晚辈,尊重遗嘱,也是一份孝道。非必要,不要去改变遗嘱。
通常,老人的遗嘱会考虑到家里最弱小的人,曾经对他最好的人,当下日子过得最难的人。这是老人给儿女最后的爱。
若是你希望得到更多的遗产,那就在父母健在的时候,多一些关照。你给父母的爱,是可以感受到的。
若是你的小家庭条件特别好,给了父母很多的关爱,也不要去争夺遗产。这是真正给子孙积德积福,树立榜样。
05
俗话说:“人为财死,鸟为食亡。”
分配父母的遗产,这是因为本性,也是习俗。但我们要克制一些恶劣的本性,要带着一份善意去维系大家庭的关系。
中年的兄弟姐妹,把家业处理妥当了,就是给子孙上了一堂课。以后,我们自己也能得到子孙的善待。
赚取钱财,还得靠自己,若是天天惦记父母的东西,那就是没有出息的表现。
把遗物进行分类,该不分就不分,格局大了,家就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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